前言:為什麼買房簽約這麼重要?
各位捧油,今天要來聊一個我自己曾經吃過大虧的主題——買房簽約注意事項。我還記得當初買第一間預售屋的時候,業務說什麼我就點什麼頭,心想反正大家都是這樣買的,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?結果呢?交屋的時候我才發現浴室的窗戶變小了、公設比比當初說的高、最扯的是我買的那個樓層居然跟當初看的樣品屋格局不太一樣!那一刻我才深深體會到,合約裡的每一個字都是關鍵。
後來我學乖了,不管是買預售屋、中古屋還是透天厝,合約拿出來我就是一字一字慢慢看,遇到不懂的立刻問,業務說的每一句話我都會請他寫進合約裡。這個習慣讓我在後面兩間房子的交易過程中少走了超多冤枉路,也省下了不少冤枉錢。今天就把這十個最重要的合約眉角分享給大家,這些都是我花了時間和金錢換來的寶貴經驗啊!
眉角一:坪數與公設比要核對清楚
買房子的時候,最讓人霧煞煞的應該就是坪數問題了吧?我當初也是,每次聽到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公設比這些名詞,腦袋就像打結一樣。但其實這非常重要,因為這些數字直接關係到你花的錢到底換到多少實際可用的空間。
合約上一定會標示「主建物面積」和「附屬建物面積」,主建物就是你實際可以使用的室內面積,附屬建物則包含陽台、雨遮、花台這些。公設比則是社區共同使用的設施空間佔比,目前新大樓的公設比通常在30%到35%之間,有些誇張的甚至到40%,這部分真的要多比較。
我建議大家在做簽約之前,一定要把合約上的坪數和建物測量成果圖核對一遍。這個成果圖可以在地政事務所申請,現在也可以線上查詢,非常方便。如果發現合約上的坪數和實際測量的有出入,千萬不要認為「差一點點沒關係」,以目前台北市的房價來說,一坪可能就差了好幾萬塊,面積縮水個一坪你就損失好幾萬了。
眉角二:付款方式與期程要白紙黑字寫清楚
買房的付款方式通常分成好幾期,從訂金、簽約金、開工款、工程期款到最後的交屋款,每個階段的時間點和金額都必須在合約上清楚載明。我曾經遇過一個案例,業務口頭說「工程到某個階段再付下一筆款項」,但合約上只寫了日期,結果工程進度延誤,買方卻已經把款項付出去了,變成啞巴吃黃蓮。
預售屋的話,建議在合約裡面加上「工程進度對應付款」的條款,比如「主體結構完成至某樓層時支付X%,」這樣才能確保你的付款節奏和實際工程進度是同步的。如果建商延誤工期,要有相應的違約條款來保障你的權益。
另外,中古房的交易也要注意,通常會有「用印完成」、「完稅」這些時間點,每個階段的款項交付方式都要載明,包含尾款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也要詳細記載。我通常會建議在合約裡面約定「交屋時必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」,並預留一筆交屋款做為履約保證,等確認房子狀態沒問題後再支付。
眉角三:違約條款要看清楚,賠償責任要對等
合約裡的違約條款真的是超級重要,但我發現很多人買房子的時候根本沒有仔細看這一塊。我第一次買房的時候也是,心想反正我不會違約,這些條款跟我沒關係。錯!大錯特錯!
違約條款通常分成兩個部分:一是買方違約的後果,二是賣方違約的後果。你要特別注意這兩方的賠償責任是否對等。有些建商或屋主的合約會寫「買方遲延付款超過十五日,建商有權沒收已繳價款」,但卻沒有寫「建商遲延交屋超過一定天數要怎麼處理」,這種不對等的條款千萬不要傻傻簽下去。
一般來說,買方違約的罰則通常是不動產價款的15%到20%,那麼反過來說,賣方違約也應該要支付相同比例的金額作為賠償,這才合理。如果遇到那種「買方違約要赔總價20%,但賣方違約只要赔5%」的霸王條款,勇敢地說不!
眉角四:房屋瑕疵責任與保固期限
交屋之後才發現房子有問題,這種事情我真的遇過太多了。不管是預售屋還是中古屋,交屋時最好都能逐項檢查,但更重要的是合約裡面有沒有關於房屋瑕疵的保固條款。
預售屋的部分,內政部有規定基本的結構保固十五年、防水保固五年以及設備保固一年。但我建議大家不要只看到這個數字就算了,最好在合約裡面要求更詳細的項目,例如「門窗漏水保固多久」、「壁癌處理方式」等等。並且要明訂發現瑕疵時的通知程序和修復時限。
中古屋的話,很多人是用「現況交屋」的方式交易,但這不代表賣方完全不用負責喔。如果發現房屋有重大的瑕疵,例如海砂屋、幅射屋或漏水問題,賣方在知情的情況下沒有告知,這是可以追究责任的。所以在中古屋的合約裡面,一定要加上「瑕疵告知條款」,要求賣方明確承諾房屋沒有這些重大瑕疵。
眉角五:車位登記與管理費負擔要確認
這個眉角我之前也踩過坑!買房的時候業務說「包含一個平面車位」,我以為這個車位就是我的了,結果合約上寫的是「使用權」而不是「所有權」,等到要過戶的時候才發現車位沒有登記在我的名下,將來如果要轉手,車位的價值根本無法單獨計算。
所以車位的部分一定要看清楚,是「所有權」還是「使用權」。如果是所有權型的車位,應該要有獨立的不動產權狀,坪數也會登載在謄本上面。如果是法定停車位,通常是「不得以車位形式單獨移轉」,這就要注意了。另外機械式車位和平面式車位的價值差很多,合約上一定要標示清楚。
另外一個很多人忽略的就是管理費的問題。合約裡面要確認管理費是從什麼時間點開始計算,有些預售屋是從通知交屋的日期開始算,就算你延遲交屋,管理費也是照樣要繳。還有管理費的收費標準、公設維護費用的分攤方式,這些都要在合約裡面說清楚。
眉角六:房屋用途與使用限制要了解
這個眉角比較容易被忽略,但我真的建議大家要重視。合約裡面通常會載明房屋的用途,例如「住宅用」或「商住兩用」,如果你買的是住宅區的房子,但合約上寫的是「商辦」,那麼將來要營業使用可能就會有法律問題。
另外也要注意是否有「不得養寵物」、「不得經營民宿」之類的使用限制。這些限制如果是社區管委會的規定還好,但如果是寫進買賣合約裡面,那就有約束力了。我身邊有朋友當初買房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這個,結果交屋後想說在自家陽台做個簡單的小生意,卻被管委會要求拆除,因為合約裡面有約定不得從事商業行為。
建議在看合約的時候,把所有關於房屋使用的限制條款都標記出來,不懂的地方就問,或者請專業的地政士幫你解說。畢竟房子一買可能就是十幾二十年,這些使用限制會跟著你很長一段時間。
眉角七:驗屋項目要逐項列表記載
驗屋是買房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,但我發現很多人驗屋的時候就是走馬看花,看看表面沒問題就算了。這樣真的超危險的!我第一次驗屋的時候也是這樣,結果搬進去之後才發現浴室的防水做得不好,壁癌問題超嚴重,那時候真的欲哭無淚。
建議在合約裡面約定驗屋的標準流程,最好能逐項列表記載。驗屋的項目包含:房屋結構是否有裂縫、水電管線是否暢通、門窗是否能正常開關、衛浴廚房的設備是否正常運作、插座和開關是否有電等等。這些看起來都是小事,但等到實際住進去才發現問題,那可就不是小事了。
如果是預售屋,驗屋的時機點和複驗的權利也要寫進合約裡面。通常預售屋會有所謂的「預備交屋」或「初驗」程序,發現問題後建商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修復完畢,然後再進行正式的交屋驗收。這些程序和時限都要在合約裡面清楚約定。
眉角八:特殊約定事項要白紙黑字
在買房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口頭的承諾,例如「這個陽台我們幫你做好的雨遮」、「廚房的流理台我們幫你升級」之類的。我要很嚴肅地跟大家說,業務說的再怎麼好聽,只要沒有寫進合約裡面,都是不算數的!
我自己的經驗是,每一次和業務或屋主討論的時候,我一定會帶一支錄音筆,把重要的對話錄下來。但光是錄音還不夠,最保險的方式還是要把這些約定全部寫進合約裡面,作為「特殊約定事項」的一部分。
舉例來說,如果你和建商約定要更換某些建材的型號,或者屋主答應在交屋前要處理某些東西,這些統統都要寫進合約裡面,並且明訂履行的時限和標準。如果對方無法履行,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補救措施或是賠償方式,這些都要事先講清楚。
眉角九:履約保證機制要善用
買房子是大額交易,少則幾百萬,多則上千萬甚至破億,這麼大筆的錢如果直接交給建商或屋主,風險真的很大。所以履約保證機制就顯得非常重要,這也是我每次買房一定會堅持的條款。
所謂的履約保證,簡單來說就是由第三方公正機構來保管交易的款項,在交易的每個階段,款項會由這個第三方來控管,只有在雙方確認條件達成之後,款項才會撥付給對方。這樣的好處是,就算建商倒閉或屋主發生什麼問題,你的錢也不會全部打水漂。
目前常見的履約保證方式有「不動產開發信托」、「價金返还保证保险」以及「履约保证账户」等。每一種方式的保障程度和費用都不太一樣,建议在簽約前詳細了解,並選擇對自己最有保障的方式。千萬不要因為省那一點點手續費,而冒著損失鉅額資金的風險。
眉角十:產權調查不可少,謄本調閱要親力
最後一個眉角,也是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——產權調查。在簽約之前,一定要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調閱土地的建物謄本和地籍圖,確認這間房子的產權是乾淨的。
產權調查要確認的事項包含:所有權人的身份是否正確、土地和建物的坪數和範圍、是否有抵押權設定、是否有查封或禁止處分的登記、是否有租賃關係影響到使用權等等。這些資訊都會詳細記載在謄本上面。
我自己每次買房之前,一定會請代書幫我做好完整的產權調查,而且我自己也會親自去調閱一次。因為我有聽過案例,是謄本上面有.hidden的抵押權設定,結果買方把錢付出去了,房子卻過不了戶,那個時候要打官司都來不及了。
結語:簽約前多一分準備,交屋後少十分後悔
好啦,洋洋灑灑寫了這麼多,說真的都是我自己花錢買來的教訓。買房對大多數人來說是這輩子最大筆的消費,辛苦了好幾年終於存到頭期款,結果因為合約上的一個小疏失而損失慘重,那種感覺真的會很想哭。
所以我誠心地建議大家,拿到合約之後千萬不要急著簽字,先把合約從頭到尾看過一遍,不懂的地方就問,搞清楚每一個條款的意義。如果可以的話,找一個有經驗的人陪你一起看,像是已經買過房子的親友,或是專業的代書和律師,都可以幫你把關。
最後祝福大家都能找到理想中的房子,簽約順利,交屋開心!如果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的話,歡迎分享給身邊想要買房的朋友們,我們下次見囉!